某种食物带发性,在生病过程中进食某种食物而疾病加重,即使疾病痊愈后,又因吃了某种食物而疾病复发,这些食物便在民间统称为“发物”,其实就是属于中医饮食禁忌(古代医家将疾病忌口的饮食分为六类:生冷、黏滑、腥膻、辛辣、发物)的范畴。
但是“发物”偏于指向食物而非药物,中医对此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发物”的概念和范围没有得到规正,发物这一说法却广泛流传,使人们困惑不已。因此下面本文将从“发物”概念、包含的食物及相对应的病症进行论述。
一、发物的概念
现代汉语词典定义“发物”指的是富于营养或刺激性,容易使疮疥或某些病状发生变化的食物,如羊肉、鱼虾等。
中医来说,发物具有“发”的特性,“发”包括了发动、发展、发散等多重意思,其性属阳,因而具体到食物,应具备温、热、辛、甘等阳性的四气五味属性,即可辛温发散引发邪气或甘温助湿热增长邪气。
现代医学来说,发物会导致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有以下3种可能性:
- 某些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种激素,会促使人体内的部分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
- 某些食物含有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源,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
- 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酒类、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对炎性感染病灶,易引起炎症扩散。
发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 狭义是指导致类似现代医学所指变态反应性疾病的食入性食物;
- 广义是指健康人正常饮食摄入,或患者服药及病后调理的过程中,因饮食不当而诱发某种病症产生、激发新病、妨碍治疗、加重病情,甚至反而是病情向愈、促进机体康复的一类食物。
因此,发物不等于绝对忌口。甚至可以借助发物的“升发”之性治疗某些疾病,⽐如麻疹初期疹透不畅的,可通过蘑菇、竹笋等发物,起到缩短病程的作用。发物既可致病,又可治病。
二、哪些食物是发物
发物按其来源可分为:
1.蔬菜类:葱、 姜、蒜、韭菜、辣椒、香菜、笋、芥菜、南瓜、菠菜等。
2.水果类:桂圆、荔枝、桃、杏、芒果、杨梅、樱桃、甜瓜等。
3.食用菌类:蘑菇、香菇等。
4.海鲜类:鱼、虾、蟹、蚌等。
5.禽畜类:公鸡、鸡头、鸡翅、鸡爪、鹅肉、狗肉、羊肉、猪头肉、驴肉、鹅蛋、鸭蛋等。
6.发酵类:酒、酒糟、腐乳、奶酪等。
根据食物特性可分为:
1.发热之物:指在人体产生火热之象的食物,比如葱、姜、蒜、辣椒、羊肉、烟及煎炒油 炸之物。素体热盛,阴虚火旺,诸热所致病症不宜食用。
2.发风之物:指在人体生外风或引动肝风的食物,比如鱼、虾、鸡头、鸡翅、猪头肉、蘑菇、木耳等,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痈疔疖等皮肤肤病及中风、眩晕不宜食用。
3.发湿热之物:指肥甘厚腻之品直接在体内生湿热,或妨碍脾胃运化间接助湿化热,比如甜食、面食、肥肉、芒果、鹅肉、酒糟、奶酪等。湿热病、黄疸、淋证、痢疾等不宜食用。
4.发冷积之物:具有寒凉的特性,能伤阳生寒,如冬瓜、苋菜、西瓜、柿子、冰糕、莴笋等。素体阳虚、阴寒内盛、泄泻、冷痛等不宜食用。
5.发燥之物:使人体产生干燥、津液不足的食物,比如炒瓜子、炒花生、炒板栗等。阴虚火旺、口腔溃疡、剥苔等不宜食用。
6.发动血之物:具有温热之性,或有辛窜之性,易灼伤血络或行气动血,比如胡椒、辣椒、羊肉、狗肉、烧酒,各种出血性疾病如流鼻血、吐血、咯血、痔疮出血、便血、尿血、月经量多等不宜食用。
7.发滞气之物:具有难消化、滞涩阻气之性,壅塞气机,妨碍脏腑运化,如莲子、芋头、薯类、豆类、糯米等。食积、癥瘕包块、脾虚之人不宜食用。
三、发物的禁忌症
发物导致的总的病种主要有:常见的是疮疡病、皮肤病、传染病、耳鼻喉口齿病、经带胎产等妇科病、眼病、颈瘿病、乳房病、肛肠病、瘤等。而中医强调“辨证论食”,具体发物宜忌仍需辨证看待。
“发物”具有个人针对性,患者身体已经产生了某种可见或不可见的偏性,继而进食某种发物,助长了我们人体某种邪气(甚至是正气),正邪斗争之时,才会发动、发展、发散某种可见的病症。发物其实就是有所偏性的食物,类似于药物,只是偏性比药物小,我们通过进食具有偏性、平性的食物以维持人体的阴阳动态平衡,正如《内经》所言:“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益精气。”
这提示我们自然界的各种食物对我们人体都能起到一定的充养作用,我们不仅不能偏嗜某种食物,还不能挑食。生病期间,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还是要多听医生的专业指导。若是听信传言,忌口过于严格,几乎所有腥膻食品及果蔬都不进食,有的甚至只吃米饭、咸菜、水果,加重了病情,得不偿失。
发物并不可怕,也没有绝对的禁忌,并不是说某物是发物就一定不能吃或一定会致病,当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地看待“发物”,遵循中医养生治病的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