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通知,明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2年3月28号起,在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最高不超过每人次12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不超过每人次28元,混检价格统一降至每人次8元。此前,核酸检测每人次费用总和最高40元。
此外,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检测项目,被纳入临时性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进行抗原自测的患者,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项目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原文链接:http://ybj.hunan.gov.cn/ybj/second/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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