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广西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实施儿童中医药保健提升行动,加强儿童中医药服务,推进儿童中医保健进社区进家庭。
《方案》明确提到儿童中医药保健提升行动。
加强儿童中医药服务。在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普遍设立儿科,有条件的地市级以上中医院应当开设儿科病房。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自治区级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儿童医院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三级儿童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儿童医院应当设置中医儿科。鼓励建设中医经典病房,支持开展儿科“无针”病房试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建立儿科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协作诊疗会诊体系。加强儿科中医药人才培养,通过师带徒、“西学中”等形式,培训儿科中医药业务骨干,继续实施广西妇幼紧缺人才培训项目,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培训中医儿科技术人员。积极推广应用小儿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强化中医药在儿童医疗保健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批中医儿科特色专科。
推进儿童中医保健进社区进家庭。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或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牵头成立妇幼(儿科)中医药联盟,通过项目合作、联合病房、学科帮扶等形式加强合作,积极推进中医优质资源下沉。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师的儿童保健和儿科诊疗服务能力,力争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能开展妇幼健康中医适宜技术。鼓励家庭医生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普及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提升群众中医药保健意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原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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